雷鋒是根植于人民群眾內心的道德楷模,是“助人為樂”、“無私奉獻”的代名詞,體現了良好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雷鋒精神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時代精神的完美結合。將“雷鋒肖像”商業化,企業、商家的利益追求與雷鋒精神是背道而馳的,更是一種嚴重的褻瀆。
“為人民服務”是適應時代要求而產生的一種新的道德思想,也成為中國共產黨立黨宗旨的高度概括語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為人民服務”還被中國共產黨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座右銘和行動口號。此次將其用于一款新車發布,而且使用了開國領袖毛澤東的手跡,真不知雷克薩斯意欲何為?
11月19日晚,廣州車展媒體日前夜。幾家跨國汽車公司把新車發布或品牌活動放在這一刻,力圖在車展正式開幕前,引起更多的關注。
當晚近21時,當豐田旗下雷克薩斯品牌的一款上市新車及其演講人,以“雷鋒肖像圖案和毛澤東手書‘為人民服務’字樣”為背景的照片,出現在微信“朋友圈”里,人們大都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不會吧!這是真的么?
11月19日晚,微信“朋友圈”傳出現場照片中的一張。
雷鋒肖像,領袖手跡,雷克薩斯涉嫌違犯法律
中國經濟網記者找到的多張照片都清楚地表明:“雷鋒肖像圖案和毛澤東手書‘為人民服務’字樣”,確實出現在11月19日晚,“驚世 鋒行 LEXUS雷克薩斯全新中型豪華SUV NX震撼上市”發布會上,而且還被雷克薩斯標志性的汽車前格柵輪廓線框住(見下圖)。
11月19日晚的現場照片之一
不僅如此,在該發布會上,現場演講人在“講述NX的保修政策的時候說‘玻璃水、剎車片這些易損件,我們全包了。不要問我們為什么,請叫我們雷鋒。’”隨后有文章記錄到。
在采訪中,有相關法律人士認為,雷鋒肖像圖案和毛澤東手書“為人民服務”題詞出現在上市新車的背景板上,屬于商業廣告行為。而商業廣告,是指以盈利為目的的廣告,通常是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溝通信息的重要手段,或企業占領市場、推銷產品、提供勞務的重要形式,主要目的是擴大經濟效益。
關于雷鋒肖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四節 人身權 第一百條規定:“公民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據法律人士解釋,所謂“肖像權”,是一種專屬于自然人的人格權。法律意義是:自然人對自己通過造型藝術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觀物質載體上的再現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擁有的不可侵犯的專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章 廣告活動 第二十五條規定:廣告主或者廣告經營者在廣告中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同意;使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規定:廣告中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關于領袖手跡,以及“請叫我們雷鋒”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第二章 廣告準則 第七條 第一款“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章 廣告準則 第七條 第二款第五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行為。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章 廣告準則 第七條 第二款第二項“廣告不得有:‘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的情形”。國家工商總局曾就禁止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的具體問題,作了一系列的解釋,如《關于使用已故或離任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進行廣告宣傳處理意見的答復》等。
多個被采訪對象都談到,雷鋒是根植于人民群眾內心的道德楷模,是“助人為樂”、“無私奉獻”的代名詞,體現了良好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雷鋒精神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時代精神的完美結合。將“雷鋒肖像”商業化,企業、商家的利益追求與雷鋒精神是背道而馳的,更是一種嚴重的褻瀆。
而“為人民服務”是適應時代要求而產生的一種新的道德思想,也成為中國共產黨立黨宗旨的高度概括語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為人民服務”還被中國共產黨各級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座右銘和行動口號。此次將其用于一款新車發布,而且使用了開國領袖毛澤東的手跡,真不知雷克薩斯意欲何為?
進入中國市場已經長達十年之久,雷克薩斯應該了解有關禁止企業利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和形象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促銷活動,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包括已離職或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等推銷產品或者服務的法律規定。
采訪中,多位曾在現場的記者對雷克薩斯發布會新車背景出現“雷鋒肖像圖案和毛澤東手書‘為人民服務’字樣”難以接受。據悉,他們有的在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有的正在采寫相關報道。
11月19日晚的現場照片
石獅“敬禮”,拖拽軍車,豐田廣告事件重被提起
“英雄肖像和領袖手跡”同時出現在雷克薩斯新車發布的背景上,且雷克薩斯又是豐田旗下品牌,不禁令人想起11年前似曾相識的一幕,即豐田廣告事件。以下文字引自當時的相關報道。
2003年11月,一汽豐田三款SUV——陸地巡洋艦、霸道和達路-特銳上市。不久,兩則豐田汽車的廣告卻將豐田公司、廣告制作公司和刊登廣告的雜志推到了風口浪尖,在互聯網的論壇上,喊打之聲一片。
事件是由于霸道和陸地巡洋艦兩款車型的廣告引起的。
霸道的廣告
在這兩則廣告中,爭議最大的是霸道的廣告。畫面上,霸道越野車威武地行駛在路上,而兩只石獅蹲坐路旁,一只挺身伸出右爪向“霸道”車作行禮狀;另一只則低頭作揖。配圖的廣告語寫到:“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陸地巡洋艦的廣告
另一則陸地巡洋艦的廣告畫面是,在可可西里無人區的崎嶇山路上,一輛豐田“陸地巡洋艦”迎坡而上,后面的鐵鏈上拉著一輛笨重的、軍綠色的、看似“東風”的大卡車。在畫面左側,還掛著追捕盜獵者所用的軍大衣、沖鋒槍等。
看到這兩則廣告后,立即有人在網上留言,表示了疑義和憤怒。認為石獅在我國有著極其重要的象征意義,代表權利和尊嚴,豐田廣告用石獅向霸道車敬禮、作揖,極不嚴肅。更有網友將石獅聯想到盧溝橋的獅子,并認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的廣告語太過霸氣,有商業征服之嫌,損傷了中華民族的感情。
而對于“陸地巡洋艦”的廣告,網友也認為,用豐田車拉著看似“東風”的大卡車跑,有貶低中國落后之嫌。
網友的聲音迅速擴大,媒體也迅速跟進報道此事。12月3日,新華社對“問題廣告”進行了報道,隨后,國內的許多媒體都不同程度地對此事進行了追蹤。工商局也對這兩則廣告表示關注,并要求投放刊登廣告的雜志社提交了書面材料。
各方的強烈反應,使整個事件從“問題廣告”有向“日資企業在華經營風波”方向轉化的趨勢。豐田公司、廣告制作公司和刊登廣告的雜志也認識到了嚴重性,用各種途徑開始道歉。
此次“英雄肖像和領袖手跡”同時出現在雷克薩斯新車發布會的背景上,不但涉嫌違犯相關法律,同樣引起人們的強烈質疑和反感。那么,雷克薩斯將會做出什么樣的解釋或表態呢?讓我們拭目以待(中國經濟網汽車 廣州車展報道組)